移工來臺工作權益及我國雇主權益Q&A
倘雇主持有具入國引進效力的許可函,原效期屆滿日介於109年12月16日至110年3月16日之間,雇主未自國外引進外國人,而由國內承接外國人,是否也可以適用勞動部109年12月16日宣布自動延長3個月效期的措施?
發布單位:勞動力發展署
更新日期:2021-10-12
發布日期:2020-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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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持有具入國引進效力的許可函,原效期屆滿日介於109年12月16日至110年3月16日之間,申請引進外國人時要怎麼證明所持該函已經自動延長3個月,而未失效?
發布單位:勞動力發展署
更新日期:2021-10-12
發布日期:2020-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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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雇主持有具入國引進效力的許可函效期於109年12月16日前已屆滿失效,是否適用勞動部109年12月16日宣布自動延長3個月效期的措施?
發布單位:勞動力發展署
更新日期:2021-10-12
發布日期:2020-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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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雇主持有具入國引進效力的許可函,如何才能適用勞動部109年12月16日宣布自動延長3個月效期的措施?
發布單位:勞動力發展署
更新日期:2021-10-12
發布日期:2020-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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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間聘僱期滿之移工,因疫情影響致航班減班或停飛因素,移工無法按原規劃期日返國,雇主得否重新為其申請短期之聘僱許可?又如何申請?
發布單位:勞動力發展署
更新日期:2021-10-12
發布日期:2020-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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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引進的非社福類移工,由雇主或仲介公司辦理居家檢疫,應如何進行事前查核?(自109年3月27日起)
發布單位:勞動力發展署
更新日期:2021-10-12
發布日期:202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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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工若未取得「入住集中檢疫場所證明」可否搭機入境?(自109年3月27日起)
發布單位:勞動力發展署
更新日期:2021-10-12
發布日期:202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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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移工預定在某日入境,但在查詢入出國移工機場關懷服務計 畫網站後 ,該日集中檢疫所已滿床,該怎 麼辦?(自109年3月27日起)
發布單位:勞動力發展署
更新日期:2021-10-12
發布日期:202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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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工從機場往返集中檢疫所的交通如何處理?雇主要付多少費用?(自109年3月27日起)
發布單位:勞動力發展署
更新日期:2021-10-12
發布日期:202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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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工待在集中檢疫所 14 日,雇主要付多少費用?(自109年3月27日起)
發布單位:勞動力發展署
更新日期:2021-10-12
發布日期:202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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