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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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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2024/12/11

  勞資關係乃勞資雙方間之權利與義務及其有關事項的處理。勞動三法是根據團結權、團體協約權及爭議權等所謂勞動三權,分別對工會的形成、團體協商的過程和爭議行為之手段加以保障,來促進對等之勞資關係的集體勞動法制。
  「工會法」、「團體協約法」及「勞資爭議處」等勞動三法為核心之集體勞動法,「工會法」在99年6月1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後,與新修正的「團體協約法」、和「勞資爭議處理法」結合,使我國集體勞動法制邁向新的時代。
  為提供上開法令相關資訊,分別提供「如何籌組工會」、「如何簽定團體協約」、「如何申請調解及相關書表」及「如何申請裁決及相關書表」等資料,以利大眾查詢及蒐集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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