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前往接種COVID-19疫苗,可否請病假?
- 更新日期:2021-10-12
一、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110年5月5日起實施疫苗接種假。勞工前往接種疫苗及接種後若發生不良反應,自接種之日起至接種次日24時止,得請疫苗接種假。
二、另勞工前往接種疫苗,或於接種後身體不適,如依勞動基準法第43條及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規定,請普通傷病假亦無不可。勞工可檢具COVID-19疫苗接種紀錄卡請假。
三、疫苗接種假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為強化接種COVID-19疫苗意願,擴大防疫效果,讓勞工前往接種COVID-19疫苗及接種後若發生不良反應,多一種請假選項,勞工可依需求選擇運用。
- 發布單位: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
- 發布日期:2021-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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